向初忘了自己是怎么点头的,他吃完了那碗蟹黄小馄饨,却完全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谢时君说要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用手机导航,坐地铁回了家,到家后给自己涂上指甲油,连续睡了十二小时。
?元旦假期结束后,向初战战兢兢地去上班。
他卸掉了前一晚涂的指甲油,连左手小拇指上的都不敢留。
墙上的电子日历已经跳到了新的年份,跨年那晚的事好像就这么过去了,谢时君没有提过,他也假装不记得,一切如常。
周一傍晚的例会,向初硬着头皮,上台做了总结报告。
说起来真的很丢人,他都二十八岁了,竟然还会因为要在人前作报告而紧张不安,和高中时代被点名发言时的状态相比,一点长进都没有。
好在报告的内容是他所熟悉的,虽然紧张地手都在抖,但也没有缺漏地讲完了内容。
ppt翻到最后一页时,向初总算松了一口气,走下台时,看到谢时君坐在最前面的位置,正含笑看着他,和其他同事一起鼓掌,向初低下头,快步走回角落的位置。
心惊胆战的一天终于要过去了,向初甚至还想着,这样或许也还不错,至少,他在因为这些事情而紧张时,不会分心想起许怀星。
也是,都已经自身难保了,哪还有矫情的余地。
离下班还有十五分钟时,向初收到了一个快递,很重的四方形包裹,直接寄到了研究所。
里面是一些书籍、资料、硬盘之类的,是他和许怀星分手时,没来得及从书房收拾走的东西。
还有一张卡片,上面是他熟悉的许怀星的笔迹。
向初从高中起就喜欢许怀星的字,他觉得许怀星这个人就该写得这样一手字,不是硬笔书法那种规矩的好看,但一撇一捺都透出张扬恣意,是少年人该有的样子。
卡片上写着:小初,我知道你一定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是你没带走的东西,我想你工作上可能需要用到。
祝好,珍重。
看到开头的“小初”
两个字,向初差点要以为他回到了十年前。
高三时,许怀星每天在他的书里夹一张纸条,每天都送他一首情诗,徐志摩的、叶芝的、阿多尼斯的、聂鲁达的……太多太多了。
但他记得最清楚的一首,是许怀星因为找不到新的情诗,自己硬着头皮写的。
“小初,我总是想你,每次想你就会想到夏天,想到那场数学考试,想到你的选择题答案是bacbddca,想到我送你的至少是谢时君,不是别人。
“我报告做得不好,但是接吻还可以,你要试一下吗?”
向初说完便不敢再看谢时君,仿佛透支了勇气,一直低下头盯着鞋尖。
谢时君放下手里的杯子,杯壁上的温度还停留在掌心,他忽然伸手捏了捏向初的后颈,是一个类似于安抚小动物的动作。
他说:“好。”
向初被后颈覆上来的热度吓了一跳,猛地缩了缩脖子,惊讶地抬起头。
谢时君比他高半个头还多,从他的角度看,谢时君的眼镜片微微反光,向初看不到他眼中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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