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俊,你好善解人意啊。”
宇文俊气的把头转到了一边。
他怎麽养了这麽一个大脑缺根筋的小笨蛋!
他那不叫善解人意,而叫自我保护啊。
傍晚待常笑出去打工後,宇文俊做了易容,昨晚那张面容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他便做了简单修整,反正普通人的模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易完容,他拿了那支有子弹的手枪,坐计程车去郊外练习枪法,去育英孤儿院时他曾留意过郊外环境,出市不久有座山丘,那里僻静荒凉,鲜有人迹,正适合练枪。
对宇文俊来说,枪支虽然是现代化武器,但构造跟古代的暗器机关相似,区别只是更加精密而已,他在器械方面颇有天分,不过几个小时,手枪的用法技巧已让他摸得非常娴熟了。
宇文俊之所以对枪支感兴趣,不仅因为他曾吃过暗亏,更主要的是用枪不需要内力,他内力尚未完全恢复,用枪做事,自然就事半功倍,至於做什麽事,自然就是杀手了。
杀手这一行,从古到今都是很赚钱的行业,宇文俊却有种英雄末路的感觉,他堂堂凌霄宫宫主在这里居然沦落到做杀手,说来都拜那个该死的男人所赐。
临走时,宇文俊将远处一条迎风飞扬的柳枝挥枪击下,他深邃无波的眼瞳在暗夜里闪过冷光。
宇文珣,最後一颗子弹我会留给你!
宇文俊回到家,一进门就见常笑正蜷坐在沙发上一脸沮丧。
看样子是又被人炒了,这家老板看似挺沈得住气,居然雇了常笑一个月,前几天小家夥还在为此兴奋呢,没想到最後还是被炒。
宇文俊上前揉了下常笑的头发。
通常小动物心情差时,捋捋毛会让他们开心一些。
“工作没了就再找,这不是你一向的作风吗?”
小宠物的发质不错,柔柔软软的,而且还总是蓬松成草窝状,让他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揉搓一番。
常笑本来低垂的头又向下低了几分,停了好久,才用比蚊子声大不了多少的声调道:“宇文俊,我失恋了。”
也亏得宇文俊听力极佳,总算听到了常笑的蚊子叫,不过听到不等於听懂。
“失恋?好像昨天你已经失恋过一次了……”
常笑抬起头,可怜巴巴地道:“可是这次是失业加失恋,宇文俊,我又被人炒了……”
“对你来说,这不就是家常便饭嘛,反正你早就习惯了。”
宇文俊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去洗手间将假面洗掉,又将顺路从便利店买回来的速食摆开,边吃边听常笑唠叨。
16虽然被炒了,不过老板给了常笑一个月的薪水,这对於屡遭被炒的人来说,算是优等待遇了,所以他当时的心情还不算太糟。
谁知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宁非跟一大帮朋友从一家餐厅出来,还在大家的哄闹下和凌雪打kiss,看到他们那麽亲热,常笑才会大受打击。
宇文俊听完,呷了口杯里的红茶,问:“祭祀?这里也有祭祀吗?”
常笑瞪大眼睛想了半天,突然扑哧一笑。
“宇文俊,你好老土,是kiss,不是祭祀,就是接……吻的意思啦,改天教你学英文吧,否则你这半文盲一定会被社会淘汰的……”
宇文俊的误会让常笑本来郁闷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他突然很庆幸那晚将宇文俊捡回家,如果没有他,自己一个人恐怕要伤心好久。
唉,要是他一直都不走就好了,有个身手不凡的人义务给自己当保镖,连晚上睡觉都比较香甜……看到常笑两眼微弯成新月状,一脸的忍俊不禁,宇文俊不由怒哼一声。
看来他真是太纵容常笑了,才会让他这麽没有大小尊卑,不过看他那可爱模样,又舍不得去骂他。
他只能反讥一句。
“宁非没选错,换了是我,也会那麽选的。”
一句话将常笑脸上好不容易聚成的笑容又都打了回去,他挠了下蓬松的秀发,嘟囔道:“我真的那麽差吗?”
见小家夥萎靡不振,宇文俊索性坐到他身旁,道:“要我教你吗?”
“嗯?”
“教你如何把宁非追到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