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早早就猜到阿棠不会低头,嘿嘿,盲蛇他妈的才不会当坐馆。
」
肥猫却没笑,只是耸耸肩:「当我算命的,掐指一算啊?随机应变罢了,要是阿棠铁了心要打,那就撑他打咯。
」
「照他说的,买AK47嘛,社团又不是没货。
」
根生撇撇嘴:「别吹水啦,猫哥!
一把年纪了,抓得住AK吗?」
「挑!
你不信啊?下回带你去南丫岛打猎。
」肥猫挺挺胸膛,似乎还有点不服老,但马上沉声道:「你同李老板说,唐楼不卖了。
」
「我要传下去给弟子门生。
」
这间潮义酒家地处市中心,却在小道清风街,有闹中取静之感,位置可谓是极佳。
虽然只有两层高,还是下店上屋,青砖骑墙的老唐楼,但一千五呎的面积,但恒基兆业的李老板却肯出五百万港币买地。
一呎三千块,楼面价比肩浅水湾的豪宅。
由于酒家是肥猫年轻时买的私人地皮,所以一度动过心思把唐楼卖掉,拿五百万送全家移民。
但此时肥猫却起了坨地留下的念头,可见是越来越看好敬忠义的招牌。
「坐过龙头椅,总要给社团留下点东西。
」
超串,阿鬼,靓仔明走出潮义酒家时,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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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宝马,一辆奔驰,一辆日产停在酒家门口。
十几名「四大」的小弟收到风声,前来接人,见到自家大佬踏出门槛,齐齐鞠躬喊人:「超串哥。
」
「明哥!
」
「鬼哥!
」
超串的小弟多仔拿了一件风衣上来,在车门前帮大佬披上。
靓仔明瞥过目光看了眼,手指夹着香菸,指着他不屑道:「吊,三十度的天气穿风衣,下次多带一条围巾啊,超串!
」
「多谢啊,明仔,鬼哥!
」
超串没有理会靓仔明的讥讽,挥起手大声道谢,转身便坐上宝马车。
什麽是朋友?
朋友就是有事拿来用,没事踢一边的蠢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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