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事的那几年,其实阿远胆子挺大的,就是脸皮儿薄。
通俗来讲就是有贼心没贼胆,是后来试探的次数多了,知道钟恺凡从来都是顺着他,才变得越来越为所欲为。
恺凡记得那天的局部理论课在晚上,回家时已经十点多了。
手上的书还没得及放下,阿远已经凑了过来,不怀好意地瞧着他的细框眼镜:“斯文败类。”
书‘哗啦’散了一地,阿远把他按在门上亲吻,一点点勾着他的念想。
说恺凡禁欲那是一点没错,相比起来,阿远才像个色鬼。
阿远后来才知道,恺凡不是禁欲,而是太过于克制了,没什么事都喜欢藏在心里。
恺凡以前去中央戏剧学院找阿远,好几次都看见一女孩儿站在阿远的自行车旁边,人长得挺漂亮,看穿着应该算热情大方的那种。
那时阿远刚换了辆山地自行车,花了八千多,主车架呈黑色,白色的泼墨纹路,航空级碳纤维材料,车身超轻不说,韧性十足,变速系统强大。
于是阿远狐疑地回过头:“恺凡,她是不是想偷我的车啊?”
钟恺凡的嘴角抽搐了两下,他实在不能理解阿远的脑回路,想问题总像个二傻子。
不过也是,阿远要是不傻乎乎的,怎么着了自己的道儿。
经此一事,恺凡知道有人在追阿远,后来,他把阿远折腾不能下床。
以至于有段时间,阿远一看见恺凡就腿软,再不敢轻易造次。
阿远是恺凡的初恋,后来钟灿问他怎么定义阿远,恺凡合上书,脸庞带着薄薄的绯红:心上人。
他们相识于十七岁,用了四年相爱,六年分离,一晃十年都过了。
岁月将心间那一星半点的柔情碾得粉碎,混着浓烈而炙热的伤口,至甜中带着至涩。
即便是这样,恺凡也攥在手心里不肯放,仿佛要跟这裂痕同归于尽,走向尘埃尽
头。
餍足后,钟恺凡缓缓松开手,见阿远的唇已经被自己吮红了,忍不住有点心疼,一字一顿地说:“阿远,你什么样我都接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