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常年生活在城市中的阿尔瓦和切斯特两人尽管会骑马,但是骑术不精。
不过用以赶路也没什么问题。
西列斯略微有些意外地望着那些马匹。
与拉米法城中,那些与地球上的马类近似的马匹相比,无烬之地的马显得十分强壮、高大,皮毛也显得更为华丽,就仿佛是什么奇幻生物一样。
他尤为注意到,这四匹马原本的鬃毛部位,现在却是长着类似于羽毛的东西。
他不由得皱了皱眉。
向导玛丽注意到了西列斯的目光,便介绍说:“先生,您肯定会感到十分好奇,为什么无烬之地的马匹会拥有羽毛。
我们将这种马称为羽马。”
阿尔瓦在一旁好奇地问:“为什么?”
玛丽微微笑了一下,她说:“因为,曾经有一匹马吃了一个鸟人。
它吞噬了他的血统。
于是,那匹马的后代也拥有了羽毛,并且拥有了比寻常马匹更为强大的负重能力、耐久能力。
“只有无烬之地中的大商人、强大冒险团,才会拥有这种羽马。
往常我们都是用它来运货,如果不巧没赶上火车班次的话,或者用来谈什么重要的生意。”
阿尔瓦恍然大悟。
切斯特带着点意外,低声说:“所以就连动物……”
玛丽脸上的笑容不变,并且说:“这不算罕见,先生们。
无烬之地的动物也和人差不多,越是聪明的动物,越容易受到精神的污染。”
她侧头,轻轻抚了抚羽马的皮毛,而羽马也温柔地用头蹭了蹭她的手。
西列斯怔怔地望着这十分聪明的羽马。
隔了片刻,他低沉地说:“或许我们该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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