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风从头到尾都不曾反抗,安静的承受的痛苦,嗯,死了就好了。
“没有人能骗我,齐风那么喜欢我,怎么会是你这种态度,齐风最爱我了……”
丑陋的脸上带上如梦似幻的表情,“至于你,”
陶思凌轻蔑一笑,“他怎么对我的,我就怎么用回去。”
陶思凌提着青年还有微弱呼吸的身体,丢在一旁,血腥味飘散,一群丧尸渐渐围了上去。
“嘿嘿,齐风最爱我,齐风爱我……”
赵锦西追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状若疯魔的陶思凌。
“齐风呢?”
“在那里哟……”
陶思凌拍手,笑得很得意。
雾气弥漫,啃食的丧尸,一点一点失去了身体。
那之中躺着的人啊,脸庞被抓挠的肉和表皮翻起,依稀可以辨的从前的样子。
胳膊呢,残缺不全的挂在身上,腹部被划破了一个大口子,肠子被拖了出来,凄惨的挂在那里。
“别想骗我,骗不了我……”
陶思凌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蹦蹦跳跳。
这个女人,已经疯了。
赵锦西蹲在地上,把散落在外面的肠子塞回肚子里面,他笑了起来,却难看的像在哭。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逃开我了么!”
赵锦西反反复复的摸着那副残缺的身体。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哦。”
冰刃在少年的背后,被雾气融化成水滴。
“杀了你杀了你!”
陶思凌冲过来,只攻不守,直直的向赵锦西撞去。
从脑袋先融化起,一点一点的吞噬,连脑髓都消弭,陶思凌胡乱舞着身体,因为疼痛,不停的翻滚着,直到后面,再不动弹。
大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因为它产生了思维,所以造就了不一样的人类。
那里有着记忆,还有着情感。
青年的大脑,由于还活着的时候,受到了感染,变成了恶心的灰白色。
软软的,带着粘腻的液体,安静的躺在少年的手掌心。
地上躺着的人啊,没了手,没了脚,被开膛破肚,那心脏还在,只是无法跳动。
脑袋呢,被切开,毫无艺术感的美丽。
一口一口的吃进去,咀嚼,吞咽。
从喉咙里发出喟叹,这次是,真的属于我了。
赵锦西没了齐风,会死。
凛冽的寒风吹着,好似冬天漫无边际,好似春天再不来临。
番外之赵锦西遇到那个人,是我这一生的幸运。
我的生活一直很简单,家境还算不错,朋友们也很好,我有一个青梅竹马,一个大我三岁的女孩,叫陶思凌。
我小的时候,说过要娶她,长大之后,她常用那个誓言来打趣我。
我曾以为我的人生就会按着既定的轨迹走下去,考一个好大学,追个女朋友,可能会和她在一起,然后成家立业,孝顺父母,可是那个人出现了,动摇了我本就不稳定步伐。
那个人叫齐风,我现实3齐风睁开眼,外面还是一片黑蒙蒙,只有几盏灯火,萧索的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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