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是杀手的最佳伴侣,这很适合秦世遗思考。
他将两把剑并排放在膝上,然后像对待心上人一样,轻轻抚摸着红剑的裂痕。
他不是个温柔的人,他却将他少得可怜的温柔都给了红剑。
这是伴随他出生入死十年的好朋友,无论哪个好朋友受了重伤,苟延残喘将死之际,你都会很难过。
红剑没有名字,他曾想给红剑起个诸如“烈马”
等奔放的名字,后来却觉得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
现在,无名的朋友面临着死亡,新朋友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
他只能用一把剑,另一把是累赘,他必须舍弃。
老朋友跟随他多年,只有老朋友才知道他的习惯,纵容他的陋习。
新朋友却也不能丢,那是他萧离恨再见到秦世遗的时候,笑问他:“你的剑呢?”
秦世遗看着腰间的红剑,目光坚定:“剑在。”
萧离恨道:“千机扇剑呢?”
秦世遗没有一丝犹豫:“埋了。”
“哦?”
萧离恨眉头一挑,“绝世名剑,你便这么埋了?”
秦世遗道:“没用的剑,便是废物。”
萧离恨摇头笑叹:“可惜啊可惜。”
秦世遗道:“你若不舍,可去取出。”
萧离恨指着自己鼻头笑问:“我像是用剑的人?”
拈花摘叶便能杀人,他何需用剑。
秦世遗不说话,他一般不说话的时候,要么是默认,要么是无话可说。
萧离恨继续道:“昨夜男人走了,女人去求他的老相好,人家对她不屑一顾。
女人无处可去,今早收拾行囊回娘家去了,女人走的时候,街坊邻居大声欢呼。
你瞧,这世上并非你认为对的,便是对的,它也有可能是错的。”
秦世遗转身便走:“我欠你一条人命。”
萧离恨对着他背影道:“只要你做一件事,你便可还我一命。”
秦世遗道:“何事?”
萧离恨笑眼弯弯:“做我夫人。”
在江湖上,只要背负仇债、人命,就会有人记得你。
秦世遗是做买卖的杀手,他身上肯定背负无数条人命,但这是愿打愿挨的买卖,你可以不满,却不能不服。
很多人都记得秦世遗,不是因为俊逸的长相,而是他的快剑。
萧离恨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秦世遗的长相有碍出行,必须改观。
两个男人结伴而行,实在太引人注目,但如果一对夫妇出行,就不会惹人怀疑。
因此萧离恨率先想到让不宜动武的秦世遗扮做娇弱妇人,而他则扮作急着带夫人到大城市探病的丈夫。
可想而知,秦世遗铁青着脸拒绝了。
可秦世遗这状态驾马又不合适,萧离恨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法子。
于是次日,一匹骨瘦嶙峋的马慢腾腾地向大路奔去,马上,一个粗犷彪悍的”
妇女”
抽着一根粗鞭,边抽马腹边骂:“格老子的,给老娘跑快点,再慢一步老娘剁了你的肉!”
嗓门大得整条街都听得见。
在“她”
身后,一个瘦弱的男人冷着脸,面色阴沉。
萧离恨的易容术很高,他不但能将自己易容成与本体完全没有相似点的人,也能将自己变成另一种性格。
但高超的易容术碰上不会变性格的人时,就跟石头碰上棉花一样,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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