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想想,我其实没什么资格嘲笑赵知砚,因为那天的我也并没比他清醒多少。
相比起来更清醒的,倒是此刻眼前这位冻透了的,她一边听着,一边拿长柄勺慢悠悠搅着咖啡,低着头,用雾气熏她冻僵的脸。
“不错不错,挺好挺好。”
等我讲完,她煞有介事地点头。
她很淡定,想象中符合她人设的震惊和尖叫全都没出现。
结果反而是我不淡定了:“你就一点不惊讶?”
“这有什么啦,不就是闪婚嘛,很正常。”
闵雪拉长声音,一副少见多怪的嫌弃表情,“我懂我懂,谁让他赵知砚是医生呢,那么忙,哪有时间谈对象;但这结婚又是终身大事,总不能在街上随便找一个……”
她盯着我,眯起眼笑:“这不人家命好,就遇上你这小倒霉蛋了吗?被人甩了,又没个亲人,要是回去投奔你那赖皮舅舅,早晚也得被逼着去相亲,那还不如找个知根知底的老同学呢……哎,不过这么一想,我觉得你俩还挺配的,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命中注定,天作之合。”
我忽然觉得我这位闺蜜有当媒婆的天赋,这么叽哩哇啦一大通下来,我差点都要信了。
我正琢磨从哪里下手,去订正她认知上的若干错误,她却忽然开了窍似地,极其兴奋地抢声道:“咦我说,你俩这要是放在小说里,那还挺带感的呀!
叫什么来着?噢我想起来了……久别重逢,先婚后爱。
对吧?”
我被她搞得一愣一愣的,不由得发起怔。
她趁机伸长胳膊,拍了拍我肩膀:“恭喜你,梁大作家。
写了小半辈子扑街小说,终于把自己也搞成部小说了。”
我失笑,拨开她手说:“你想多了。”
我跟赵知砚没那么多狗血交集,大概只是条件合适,各取所需。
要真像她说的放进小说里,应该会是那种最无聊的平淡风,看着看着能睡着,追着追着就弃文的。
但这位资深读者听完又不乐意了:“你这思想不够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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