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回忆了一堆,耳鸣好像终于有所改善了。
我从小冰箱拿了瓶啤酒出来放在桌上,还没想好喝不喝,裴嘉言洗完澡了。
我比他高,衣服通常会穿大两个码,我穿着都稍显宽松的t恤在他身上像女孩子穿男友衬衫的效果,挺养眼。
裴嘉言可能也要有这个自觉,没穿裤子,两条腿白生生地踩在我的凉拖里,我盯着他的脚踝看,踝骨、脚趾和膝盖印着一团粉色。
我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他,但我发现裴嘉言比以前像个人了,他以前就是个小屁孩,不管脑子还是阴茎好像都没发育成熟。
裴嘉言脸上也粉红粉红的,我洗完澡从来没这个效果,可能是他比较白。
他蹬掉拖鞋爬上床,要钻我的被窝,我本来靠在床头玩手机的,突然进来个人还是差点弹起来了,但我也不能把他赶走,没有其他地方睡。
我想忘记上次两个人躺在同一张床上的窘迫试图挑起话题:“明天补不补课?”
哇靠这句话,真是绝了,好像我知道他上高中还是大学似的。
“不去。”
裴嘉言牵过我没拿手机的另一只爪子玩,他喜欢和我比手掌大小,我就任由他瞎搞,一会儿十指相扣一会儿捋掌纹,特别乖。
他搞了会儿捂着我的手,声音雀跃:“哥,你记得我读几年级啊?”
我哪儿知道啊,猜的,他穿校服就表明还没上大学,除非想跟我玩怀旧py。
但我没说,就“嗯”
了声表示知道了:“那你睡吧。”
裴嘉言听完乖乖往我怀里拱,左蹭一下右蹭一下,成功地把我蹭硬了。
我不耐烦说你有完没完,他撑起身看我,还捧着那只手,然后毫无预兆地含住我的中指舔了一圈。
不再是小狗那种舔法,带着情欲和渴求。
“哥,我们做一次好不好?”
裴嘉言又用那种小狗的眼神看我,湿漉漉亮晶晶委屈屈可怜巴巴……是男人,今天就把他办了。
5我和裴嘉言第一次接吻也和现在这情形没差。
当时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我读书不行,正在为毕业设计愁得快成秃头了,裴嘉言放假后照例邀请我去他家住一段时间。
他中学开始就不住在郊区的花园洋房,老妈为他在闹中取静的市中心买了套大平层公寓,我就去那儿陪他上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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