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尧人在香港,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空荡荡得吓人。
她把住隔壁的颜洋吵醒,邀他去宵夜。
颜洋是她的高中同学。
她高二下学期因为花钱大手大脚而被原来学校附近的混混们盯上,任妈妈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把她转校到了颜洋就读的高中,又因为任伟华肯花钱,她被校长特意安排坐到第一排、讲台正下方的位置,和当时身高比她矮了那么一点点的颜洋成为了同桌。
以那时的大众审美来评判,颜洋正儿八经是个纯正的□□丝,作为崇明岛的原住民,说得好听点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实际刮上两场大台风基本就是水中睡,家中最多的东西是小鱼干、小虾干,在绝大多数男同学、女同学都营养过剩的名校里,他那矮小的身材差不多算是三等残废。
要不是因为班主任是他亲舅舅,他和她完全不可能会有交集,自然也不可能有成为她转校后收下的第一个小弟的后续故事。
她收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他哭得死去活来的,说保护伞走了,自己以后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她跟他当同桌这一年多来,但凡家里送了补脑子、补身子、补血补气的东西都会分他一大半,吃得他基因都突变了,身高刷刷刷的冲到了一米八几。
她自然是要朝他翻白眼的,又教育他:“打不过你就跑啊。”
他连连摇头,唉声叹气的说着:“失去你,我失去了安全感。”
为着这安全感,他自上大学的第一天开始就买彩票,天天盼着中大奖,最后因为开发的游戏软件大卖而赚了一大笔钱,屁颠屁颠的买下了她隔壁的房子,还在第一次和徐沛尧见面吃饭的时候表现出了格外的喜悦,就好像一块死死黏上了她的狗皮膏药。
徐沛尧那时对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了解还不多,十分狐疑的问她:“他是不是偷偷喜欢你很多年了?”
她喝了点酒,心情是放松的,笑着撩起右胳膊的衣袖,向他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说着:“喜欢我结实的胳膊很多年了。”
把颜洋吵醒,再出门已是凌晨两点,大部分的宵夜店都收摊了。
两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面馆。
颜洋心不甘、情不愿的问她:“咱们就不能去酒吧吗?”
她低头看着菜牌,嘴里说:“我明天一早有个会,不能喝酒。”
他连连摇头:“你变了,变了变了。”
又故意问她,“你还是我认识的任知意吗?是那个在炸串店和校长儿子的女朋友抢鸡腿,把偷窥女厕色的男同学打得满学校乱跑的那个任知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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