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
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
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
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庄笙说完,电话里传来两声“啧啧”
赞叹。
“说得可真委婉,那又为什么说是母亲?”
话刚问完,对方自己反应过来“哦”
了一声,“——是因为那首儿歌?”
庄笙的声音依旧沉静,“是的,从几样私人物品来看,手机主人并不是那种有童心的人。
那么她设置儿歌作手机铃声,很大概率是自己有孩子。”
“所以你就赌了一把?幸运的是你赌对了。”
对方的语气听来有些调侃,庄笙闻言默然不语,表情没什么变化。
“嘀嗒——嘀嗒——嘀嗒嘀——还有最后三分钟,我给你两个选择:来找我,或者去救林湘湘。”
庄笙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点点握紧,他问:“怎么救?”
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很简单,你们虽然知道凶手是谁,可一时半会儿还没查到具体地址吧,我可以直接将地址告诉你。”
顿了顿,漫不经心地补充了句,“如果去得及时,或许还能保住她的头皮。”
庄笙一听,瞳孔骤然缩了一下,目光快速闪动,在心里权衡。
他既想救人,也不想放过这个难得可以见到对方的机会。
从那天传来的资料看,掌握这个人的行踪,比阻止他犯罪更难。
更何况,种种迹象显示,他所针对的,似乎一直是那个自己最在意的人。
仿佛听到他内心的挣扎,电话里的那个声音像诱惑小红帽的狼外婆。
“我想,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这么多年来,我可是最末,矛头隐隐指向已隐退一年多的孟衍。
说这位曾经的人民保护者,脱下警徽之后,是否也脱掉了曾经那股一往无前的锐气。
网上舆论有呈一边倒之势,指责警方各种办事不力,实事不干,掩盖事实粉饰太平一把好手。
同时还有许多人表示,自己住的城市发生如此可怕的事情,希望警察叔叔们这次给力点,早些抓到凶手,好让他们睡个安心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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