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不承认自己想得到爸妈的关注,也死不承认喜欢上了方炜。
直到秋天的某个周末,她受他的邀请去他崇明岛家中作客,发现同行的竟然还有方炜。
三人并排坐在船舱内,颜洋与方炜侃侃而谈,而她第一次安静得像个女孩子,才不得不自我坦白。
无论任知意后来怎么努力的去回想,她都记不得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方炜的。
或许她和那些年给他送情书的学姐学妹是一样的,被他丰神俊朗的长相、潇洒飘逸的球技、彬彬有礼的态度、名列前茅的成绩所吸引。
又或许仅仅因为在她斥责了校花第三次漏收颜洋的作业本而遭到校花的拥护者们围攻的时候,他的出言相救。
她觉得,十七八岁的男女,心里大多都藏着一个人,这是寻常事。
可颜洋偏要说:“你哪里是藏在心里?分明都写在脸上了,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方炜从来看不到。
他们从关系淡薄的同学到共同奋战在题海中的好友,再到无话不谈的知己,就是到不了异性关系所能达到的顶配。
可她还是忍不住暗自努力。
努力的收敛自己豪迈的习性,努力的击退觊觎他的各方美色,努力的学习只为了能跟他考上同一所大学。
只是人若没有天赋,光靠努力总是很难达到期望的。
在她因为底子不够好,学习十分吃力,而不得不砸下大把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复习功课以免期末挂科的时候,他恋爱了。
那是大三的下学期,北京的夏日干燥异常。
白天,毒辣的太阳赤烤着整座城市,晚间,扑面而来的热风吹得人呼吸都发烫。
她在他们常去的烤串店点了他们常吃的食物等他,结果等到了他和李嘉茗。
那晚,她吃了两碟烤干鱿鱼。
干鱿鱼沾满了芥末,送到嘴里,光明正大的掉了眼泪。
或许,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也可以有很多理由,好比,他喜欢的是别人。
她仍喜欢他,只不过这份喜欢不再写在脸上,而是藏在心里。
他仍将她当作最好的知己,只不过这份友谊在李嘉茗的笼罩下,必须藏在心里。
她当然理解他,毕竟换了谁都不会喜欢自己的男朋友有红颜。
第3章
路上耽搁了许久,任知意达到殡仪馆的时候,追悼会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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