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离奇的是,自从高一那年父亲归来,我再没有写成一篇像样的东西,我的稿件被一次次退回。
大家看不到我的新作,很快把我遗忘。
后来我从纸媒转战网络,开始了创作网文的生涯,很多年过去了,仍旧籍籍无名,扑街扑到亲妈都不认识。
由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明明没有写作天赋、锦鲤运气,偏偏坚信只要努力就能成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得承认,有时候我是挺傻的,比如在面对数理化试卷的时候。
但除了考试不灵以外,我很聪明,我测过iq,大概180左右。
我看过很多智力小说,神探福尔摩斯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
聪明的人总富有创造力,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离不开聪明人。
不过奇怪的是,除了我的朋友陈宫,似乎没人认为我是个聪明人。
陈宫是县城里的人,膀大腰圆,面目可憎。
看上去不像个良善之辈。
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十二岁就辍学了,满街打油飞,成了一个小混混,但混得并不怎么样。
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他没那个胆量;而且级别也不够。
混了十几年,依然只能看看场子、收收保护费,还负责给老大修修冰箱空调、电灯电话,成为那条街上最低调、最廉价的流氓。
陈宫是我在公园的篮球场认识的,他除了长得霸道之外,篮球打得也很棒,三分球投篮投得超准。
对于篮球,我虽然不会打,可我喜欢看别人打。
那天我看得如痴如醉,但我的表情很白痴。
陈宫看我一直看他,心里不自在,右手一扬,篮球带着他的敌意砸到了我头上,跟他投球一样准。
我不但没生气,反而朝他花痴样地笑。
“你他妈的笑什么,没见过帅哥打球啊?!”
陈宫很不给面子地数落我,“以后离我远点,刀枪无眼,球也无眼,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
我揉了揉被球撞疼的地方,然后满脸堆笑。
“听到了你还笑!
欠抽啊你!”
陈宫人高马大,见我瘦瘦弱弱,以为我很好欺负,就很蛮横地推搡了我一下。
我一个趔趄,狼狈地倒在了地上。
这说明我的确很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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