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023)



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023

4月17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8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5月10日前完成报名!本文汇总整理了相关信息,山东考生家长重点关注!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一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百年名校,是我国首批入选“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中国“C9联盟”高校成员,“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30人,专业计划如下:

注:(1)我校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大二结束后可在录取招生专业类内任选专业。(2)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3)视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4)实际报考招生专业/类名称以最终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热爱祖国、理想远大、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崇尚科学、具备创新潜质,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鼓励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创新潜质突出,具有学科特长且获奖者积极报考。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于4月25日10:00至5月10日23:59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报名及网上交纳报名费30元/人(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在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 《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不得超过3项,若超过3项则仅取前3项审核),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同时上传奖项官网查证结果截图(须包含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在上传完成后,通过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名,并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完成报名;

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并于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三)考生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的学校考核环节。缴费标准为50元/人(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逾期未缴费或未确认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缴费和确认的考生,可在6月16日后打印准考证。

(四)学校考核

1.考核形式和内容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8日

考核时间:6月19日

考核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时间、地点需要更改,另行通知。请关注“哈工大威海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hitwh.edu.cn)。

3.入围名单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专业核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入围资格的专业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二)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6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专业录取。

综合成绩= 夏季高考总成绩 × 100 / 750 × 85% + 学校考核成绩×15%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依次为:统一高考成绩、与报考专业对应的选考科目等级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四)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631-5687280(非招生咨询电话)。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已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并按照相应报考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

本人确认知晓若在提前批被贵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我保证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弄虚作假,无伪造证明、证书。如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无条件承担。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学校2023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8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素养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1. 中学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

2.中学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二)新闻学专业

参加2023年山东省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10日前。

3.网上确认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4.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8日。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登录报名系统和奖项采集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奖项采集系统: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综合评价”中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 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情况,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核。视报名情况,学前教育、新闻学专业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8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其余专业在“一类条件”优先的原则下,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8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初审成绩不计入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获得学校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考核

(一)考核安排:

1.心理测试:相关安排请于6月13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心理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须知”。心理测试结果将提交给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评委。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学生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学科素养、思维能力、兴趣特长、理想信念及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时间:6月18日(具体以考生确认后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成绩查询: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学校按要求将入围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考加分)÷7.5×70%+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新闻学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一段线。金融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其余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否则视为无效。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三)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男女比例不限。

4.英语专业高考考试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于:北京市

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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